关于购买2024年舆情信息监测服务的计划
2024-08-06 15:13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单位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水平,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舆情信息监测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监测服务(A1703)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开展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提高网络舆情监测水平和质量。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
(二)资金来源: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落实意识形态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8月13日,请有意向承接的企业(或单位)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处(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34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63968181)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