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2023年省、市级文产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服务的计划
2023-07-19 11:01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跟踪,规范文产资金使用,经研究,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2023年省、市级文产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401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2023年省、市级文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1.事前审计: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应包含相关的佐证材料进行审计;
2.事中审计:对获扶持项目实施单位分阶段,按一定比例进行过程审计,按季度形成报告报市委宣传部。
3.事后审计:对县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相关材料、财务凭证等进行审计,按照“一县区一报告”(或“一单位一报告”)的形式形成审计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内容),整理形成工作台账报市委宣传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跟踪,规范文产资金使用,对文产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为下一步资金使用分配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拟按程序申报2023年度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时限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省、市级文产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未按时限完成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进行。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类似策划项目;
2.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六、目标要求
(一)通过工商、税务年检,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必须的统计、分析、研究等能力,并具有独立签约主体资格的经营单位;
(二)具备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规划报告和文本撰写的能力,能够及时同我部及相关方面联络沟通;
(三)信誉良好,要求近三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报价人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服务计划公示截止时间止)。
(四)拥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及体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课题组负责人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广阔的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昆明市委决策、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能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真知灼见;具备一定的课题成果转化能力,能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重要文件起草和领导讲话稿中。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所需经费拟按程序申报2023年度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6日,请有意向承接的企业(或单位)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昆明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处。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5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实丰,63100131。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