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昆明城市宣传服务的计划
2023-04-06 15:44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单位内部建设管理水平,我单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互联网头部平台开展合作,提升昆明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做好城市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B1201 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依托昆明特有的自然禀赋、历史人文、城市气质、经济发展、区位优势等要素,根据宣传需求,加强统筹策划,在2023年度中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开展昆明城市营销,确定年度宣传主题和分阶段实施宣传,创新打造新媒体产品。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营销的部署要求,把握当前优化疫情防控政策逐步落实,经济消费市场迎来快速增长,经济活力得到释放的总体形势,依托昆明特有的自然资源、历史人文、城市气质、区位优势等要素,加强平台合作,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多形式城市营销活动,持续讲好昆明故事、彰显城市魅力,展示昆明令人向往的生活方式,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美誉度,带动文化旅游、商务交流、消费升级,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国内外很强的互联网传播综合实力。熟悉公共公益宣传活动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赵立峰
电 话:63200012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