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2)
按照市审计局2020年3月26日至7月16日对昆明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非税收入7270.97元未上缴财政问题
1.针对利息收入未作为非税收入上缴的问题,计划财务处于2020年9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7270.29元上缴到昆明市财政局存量资金账户上。
2.我单位今后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利息收入。
二、针对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98元问题
1.责成相关处室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超预算不安排支出。
2.加强公务用车报销过程中的事前申请及事后报销的审核审批流程。
三、针对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未细化问题
1.严格编制2021年预算,细化支出,明确二级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支出分类严格做到在基本支出中细化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
2.明确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用项目支出列支公务接待费。日常报销中将公务接待费全部列入到基本支出中支出。
四、针对未定点购买公务用车保险6698元问题
1.责成相关处室今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
2.加强公务用车报销过程中的事前申请及事后报销的审核审批流程。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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